印尼与阿联酋 CEPA
印尼与阿联酋之间的 CEPA 于 2023 年 9 月 1 日生效。协定项下的优惠关税由进口商凭 CEPA 原产地证书申请,前提是货物符合协定的原产地规则。我们在每份报价中确认原产地证书格式,阿联酋食盐税号适用的税率可由贵方报关行确认。
清真认证与阿联酋市场
我们的盐已获清真认证,发证机构和证书编号为 [待提供],将随证书一并公布。对于食品原料,阿联酋进口商和零售商通常要求供应商提供清真证书。我方证书能否用于贵方销售渠道,请进口商在首单前向相关主管部门或清真顾问核实。

转口至其他海湾国家
许多阿联酋贸易公司向沙特阿拉伯、卡塔尔、科威特、阿曼等其他海湾市场供货。如果食盐将转口,请告知最终市场:各海湾国家对标签语言、包装形式和单证的要求可能与阿联酋不同。
按批次出具的证书(如 COA 和清真证书)随货流转,可交给下一手买家。各海湾国家的注册和进口许可由该国进口商负责办理。
食品进口注册
阿联酋进口商负责在首次发货前核实当地对食盐的食品进口注册和标签要求,并告知我方注册所需的产品信息。我方负责准备规格书、COA 和标签文字。进口的一般流程见如何从印尼进口食盐。
我们为阿联酋市场准备的内容
- 单证
- 每批次 COA、清真证书、符合条件时的 CEPA 原产地证书、装箱单、商业发票、提单
- 包装
- 25 公斤或 50 公斤 PP 编织袋、1 吨吨袋,逐单确认
- 标签语言
- 标签文字和语言由进口商提供或确认,与阿联酋注册信息一致;可提供贴牌包装
- 贸易术语
- FOB、CFR 或 CIF,逐单确认
- 最小起订量
- [待提供]
- 生产交货期
- [待提供]
- 装运港
- [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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